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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發現我還愛著他的時候,我看見他和她出現在街口轉角的7-11。

   她手上提了一只袋子,滿滿一袋,不規則狀,
   我突然好奇想猜測裡面的內容,卻刻意避開她可能的所有喜好,
   只專心執著於我對他再熟悉不過的偏好,他愛喝可樂。

   他和她走在街上,他拉著她過馬路。
   他的右邊,車多,於是他讓她走在左邊。

   她伸出手挽了他,在距離我10公尺外,1點鐘方向,
   他陽光般的笑容,在亮燦燦的太陽下,表露無遺。
   我的細胞裡正在製造一種叫做悲傷的基因,我難過得想逃,
   但我知道即使自己哪裡不對勁,也該明瞭她的雙手是他幸福的點綴。

   所以我迷惘困惑,思索著該與不該,
   該看他嗎?
   不該看他嗎?
   在理智與感情的天秤上,感情的砝碼像被動過手腳般,
   不偏不倚倒向"該"的位置。

   於是,地球轉動著,時間流動著,我還在原地。

   「我只是想證明我不愛他了。」我對自己辯解起來。
   眼眶卻快負荷不了即將溢出的酸楚和醋意。
   我如夢初醒,恍然大悟,偽裝的堅強勇敢,徹底崩潰。
   「原來我還愛著他!」

   只是背影,只是一瞥,都好,
   我並不想錯過任何一個他的蹤影,
   因為我知道,就算我有一個世紀長的生命,
   終究盼不到他的再次眷戀。

   所以我選擇,不動聲色地,回味他。
   即使他的手,握著他幸福的點綴。

   她和他不時相視而笑了,
   他的眼神肯定了她的地位。
   幸福的畫面在我面前恣意反覆,
   腦袋卻怎麼也拼湊不出馬賽克的樣子,
   將不必要的點綴,自動遮去,
   我受傷的眼睛依舊狠狠死盯。

   眼前,5公尺外的他和她,
   閒閒地踱步,閒閒地談笑,閒閒地。
   所有類似詩情畫意的景象,
   都成了撼動人心的罪魁禍首。

   我用眼睛目測我和他跟她的距離,
   雖然不及電子儀器的精密準確,
   但我知道就在不遠了,
   兩雙Nike球鞋踩著愉悅的步伐...

   時間停在8點49分53秒,他跟她和我擦身而過!

   像看了一場限制級的電影般,
   所有的細胞隨著劇情摒氣,喘息。
   100多個秒針的答答聲裡,
   給了我地獄般的煎熬,
   也滿足我朝夕間的期待與渴望,
   100多秒?究竟是長是短?
   我喪失了判斷的能力。

   限制級的電影,不夠勇敢的人不要看。




 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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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摘一朵月亮,給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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