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禮拜 185 下南部出差,預計星期六才會回台北,
我故意在他面前若有所指可憐兮兮的說著:
好想想買車喔!不然下雨天騎機車很麻煩 NB 會弄濕,
星期五還要自己坐火車回家星期六又不能帶曼妮出去玩…
第一,185 不希望我買車,
第二,185 捨不得我吹風淋雨,
第三,185 星期六不能陪我,
基於以上種種,我順利的拿到了車鑰匙。
一連幾天開車上班,看著車窗外的機車騎士們淋著風雨,
隨身的包包也必須套上塑膠袋,
而我卻在車上聽著流行歌曲,大展歌喉,
老娘我上禮拜五我就是這樣穿著破雨衣一路被風雨打回家的,
果然,開車真好。
到了昨天,為了到頂好採買中餐食材,我借停了停車格,
才約莫 5分鐘而已,偉大的政府就送了我一張 30 元的停車費,
不得不佩服政府的盡忠職守與反應機制,
如果能用這樣的速度去偵辦扁家去災害救援去整修危橋該有多好,
還是默默的去便利商店繳費…
回到住處停好車後,發現副駕駛座的門把上有藍色的痕跡和一些刮痕,
奇怪了,我的技術應該還不差吧!就算有 A 到也會有感覺不是嗎?
沒道理後照鏡完好無缺門把上卻有刮痕呀!
但星期日 185 交車給我的時候又好像沒有這道藍色的痕跡耶,
於是很心虛的打電話給 185 求證,
事實證明,好像是我用到的(難以置信),
害我一整個晚上都在回想所有可能發生的地點,一整個晚上都覺得不可思議…
果然,開車也是挺麻煩的。
所以今天我決定騎車去上班,可以晚一點出門,
反正天氣不錯還有小小的太陽,
放誰知道時間已經迫在眉梢了我卻找不到機車鑰匙,
有了新歡就忘了舊愛的我不知道把它扔哪去了,
機車鑰匙咧機車鑰匙咧機車鑰匙快出現吧……
找了 5 分鐘還是找不到,最後只好開車去上班,
畢竟,車子不能蛇行不能鑽,不想遲到但我也身不由己。
那,結果咧~我到底要不要買車呀?